关于做好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第二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招生就业处 时间:2022-10-19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人才培养与就业有机联动、人才供需有效对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于近期公布第二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指南,供有合作意向的高校选择申报、对接用人单位。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原则上申报就业育人项目的人员需为就业管理人员、专职辅导员和就业指导专任教师。
二、申报及评审流程
1.项目申报人可通过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平台(https://www.ncss.cn/jyyr)“指南公布”栏目,查看项目申报指南详细内容(见附件1),根据指南中的相关要求自行与用人单位接洽申报,并于2022年11月15日17:00前将《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发送至用人单位。
2.有关用人单位自行组织专家对高校项目申报人提交的《项目申请书》进行论证评审。评审合格后,与项目申报人签定项目校企合作协议(见附件3),并于2022年12月15日17:00前登录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平台,点击“结果填报”上传《项目申请书》和《校企合作协议》。
3.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将对校企合作项目进行复核,公布项目立项名单。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围绕供需对接就业育人,积极宣传动员,鼓励本学院就业工作人员、辅导员和就业指导专任教师按照指南说明认真组织申报,主动与用人单位对接申请。
2.项目申报人要准确理解教育部高校学生司通知精神,精准掌握就业育人平台操作要领,确保项目申报顺利。
3. 11月14日前,各学院将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电子版发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邮箱:szxyjyb@163.com。
附件:1.第二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指南汇总表
2.第二期××公司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请书
3.第二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校企合作协议(参考)
4.第二期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申报汇总表
招生就业处
2022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