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2〕119号)。为做好我校2023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人身份以及特困人员中的我校2023届普通本、专科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按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二、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自愿申请(2022年10月10日至11月20日)。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可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专栏、微信小程序“阳光就业”“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ygjy.ah.gov.cn/)、“安徽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板块注册、登录个人账号,进入“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进行网上申报。
(二)校验审核阶段
1.系统审核校验(2022年10月10日至11月21日)。为减少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高工作效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七部门将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系统审核校验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通过短信提示及时告知毕业生提交申请信息的审核结果。逾期提交申请信息的,系统不再审核校验。
2.人工校验审核(2022年10月10日至11月30日)。对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而申请人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系统下载、填写纸质申请表格(见附件),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低保证或从系统下载且加盖县级民政部门印章的低保信息截图)、脱贫户家庭或防返贫监测户《帮扶手册》、退捕渔民家庭相关材料、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残疾人证以及特困毕业生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属二级学院进行人工初审校验,对人工初审校验通过的,由所属二级学院汇总后统一提交到招生就业处再次校验,然后再统一提交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三)多渠道公示(2022年12月1日至12月8日)。对通过信息系统校验、人工审核校验通过的信息,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公示,学校、二级学院要在校园内及校园网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及时拨付资金(2022年12月28日前)。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通过“银行代发、直补到人”的方式,于2022年12月28日前,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中。
三、学校审核工作安排
(一)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在系统中审核校验通过后,毕业生需将系统审核校验通过的页面进行截图发给班级辅导员,截图以“学院+班级+姓名”命名。二级学院汇总后(打包文件以“学院+求职创业补贴信息系统校验截图”命名)于2022年11月23日前发到招生就业处就业办邮箱szxyjyb@163.com,以便学校审核公示。
(二)系统审核校验未通过的,需要进行人工校验审核。各学院按照要求进行初审校验,并将初审通过的材料汇总后于2022年11月23日前报送纸质材料到招生就业处,逾期将不予办理。
(三)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必须是我校在籍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且必须在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时能够正常毕业并积极就业创业。每位毕业生大学在读期间仅有一次机会获得一次性求职补贴,已成功申请过补贴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专升本毕业生在专科阶段已经享受过求职创业补贴的,不得再次申请。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立即纠正,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关系困难家庭毕业生切身利益,是深入实施“暖民心”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要求。各学院要加强求职创业补贴的政策宣传,详细讲解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加强跟踪指导,让每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都能知晓政策、熟悉流程。要主动摸清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基本信息,并协助其进行申报,做到应报尽报。
(二)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求职补贴的申报、审核、发放工作,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到组织有序,工作透明,材料规范,报送及时。
(三)规范审核。对系统审核校验不通过的,要认真做好人工审核校验,严格把好纸质材料审核关,确保纸质材料与上报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中姓名、身份证、银行卡号、开户行等重要信息保持一致(为便于资金发放,建议申报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统一提供中国农业银行的卡号和开户行信息)。各学院要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好人工审核校验初审,并做好集中统一上报工作。
(三)加强监督。对违反规定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或采取欺骗手段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的,要依纪依法处理。各学院要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监督。对审核通过学生名单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过程中需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
五、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
举报电话:0557-2875360
邮箱:szxyjyb@163.com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557-2871081
附件:安徽省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招生就业处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