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招生就业处 时间:2023-07-06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稳就业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就业促进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服务攻坚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21号)要求,开展2023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
一、信息采集对象
2023届离校7月10日未就业毕业生
二、信息采集方式
各学院负责采集本学院截至7月10日未就业的2023届毕业生信息,按照《高校毕业生信息采集导入信息模板》(见附件)填报,于7月12日前全部完成。
三、信息采集内容
按照未就业毕业生信息接收模板填报(内容包括:身份证号码、姓名、毕业院校、学位、学历、生源地、归属地、联系方式等)
四、信息釆集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采集工作的重要性
认真落实通知精神,严格按照模板要求,及时组织、规范填报,确保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全部采集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有效。同时,需要做好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和非法利用毕业生个人信息,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各学院要建立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帮扶台账,并聚焦重点群体毕业生中未就业的毕业生
加大对未就业毕业生的跟踪帮扶力度,通过就业指导与服务,加大对未就业毕业生的关心关爱;通过持续开展“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千方百计拓展优质岗位。
(三)请各学院将审核后的2023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采集信息电子版于7月12日下午3:00前发送到就业办邮箱szxyjyb@ahszu.edu.cn
附件:高校毕业生信息采集导入信息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