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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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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校园招聘月”系列活动 的通知

作者:招生就业处 时间:2022-11-28 点击数: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统筹做好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千方百计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届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月系列活动的通知》(教学厅函〔2022〕22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年末收官之际开展“校园招聘月”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聚力增效促就业 携手建功新时代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校园招聘月”系列活动,进一步聚合社会资源,为2023届毕业生集中提供大量岗位,加强就业指导服务,引导毕业生主动求职,加速推进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全力促进毕业生顺利毕业、尽早就业。

三、活动时间

2022年11月——12月。

四、活动组织

“校园招聘月”系列活动由教育部主办,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省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和全国各高校承办,“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24365校园招聘服务”合作机构协同开展。我校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下,由招生就业处统筹安排,校院两级共同承办。

五、活动内容

主要包括开展“线上+线下”系列招聘活动、“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就业育人”主题教育和就业创业精准帮扶等系列活动。

(一)大力举办校园招聘会

1.要充分发挥校园招聘就业主渠道作用,不断创新招聘活动组织形式,适时举办多种形式的线下校园专场招聘会,同时充分运用多种新媒体平台,以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打造“智慧就业”服务新模式,集中举办网络专场招聘会。

(1)12月上旬,学校将通过“腾讯会议”等新媒体平台,校企校地联合举办“智‘汇’云端 成‘就’未来”——2022年“校园招聘月”大中城市联合招聘宿州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暨宿州学院2023届毕业生云聘会,积极加强与长三角地区优质企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主体的联系,多渠道拓展就业新空间,主动对接企业人才需求,为毕业生搭建优质、高效的就业平台,强化就业岗位供给,助力毕业生顺利求职、成功应聘。

(2)12月5日-21日,各学院通过“抖音”平台举办“直播带岗”网络专场招聘会或运用“腾讯会议”举办线上中小型宣讲招聘会不少于3场,力求小而精、专而优。要进一步落实省政府“百万大学生兴皖行动”,厚植毕业生爱皖、留皖、建皖之情,广泛发动未就业毕业生参会,引导鼓励毕业生留皖就业创业,并重点聚焦安徽省制造强省、技工大省、旅游大省、健康安徽和乡村振兴、皖北振兴、革命老区振兴等重大战略,主动对接安徽省“三地一区”建设、十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 要面向省内重点城市、重要行业、重大工程和中小微企业等拓展就业岗位。

2.12月1日-31日,学校招生就业处、各学院充分利用安徽省企事业单位校招服务平台,持续开展线上专业类/行业类专场招聘会或者一定规模的综合性供需对接会等,每场网络招聘会参会企业应不少于100家,毕业生参会签到人数不少于应到人数的2/3,实现校园招聘常态化,为毕业生提供不断线和优质便捷的就业服务。主要包括:

(1)“互联网/通信/电子”类网络专场招聘会(主办单位:信息工程学院、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商学院),包括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硬件、计算机服务(系统/数据/维护/安全)、互联网/电子商务、网络游戏、通信/电信设备、运营、增值服务、通信技术开发及应用、电子技术/半导体/集成电路等主要行业。

(2)“房地产/建筑业”网络专场招聘会(主办单位: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环境与测绘工程学院、管理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包括房地产/建筑/建材/工程、家居/室内设计/装饰装潢、物业管理等主要行业。

(3)“金融”类网络专场招聘会(主办单位:商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包括投资/基金/证券/期货、保险、银行、财会/审计等主要行业。

(4)“制药/医疗”类网络专场招聘会(主办单位: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包括:制药/生物工程、医疗设备/器械等主要行业。

(5)“能源/矿产”类网络专场招聘会,(主办单位: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包括能源/矿产采掘/冶炼、石油/石化/化工、电气/电力/水利、新能源等主要行业。

(6)“教育”类网络专场招聘会(主办单位:外国语学院、环境与测绘工程学院、音乐学院、体育学院),包括教育/培训/院校、学术/科研等主要行业。

(7)校友企业网络专场招聘会(主办单位:招生就业处)。

3.各学院要充分运用就业网、微信、QQ群等多种途径,做好网络招聘会的宣传动员工作,持续精准向毕业生推送招聘会信息,发布用人单位招聘简章等,积极动员毕业生参加教育部、人社部等举办的全国性大型专场招聘会、人才供需对接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的区域性、行业性、联盟性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以及学校、学院举办的线上、线下校园招聘会等,帮助毕业生有效获取各类优质岗位信息,加速毕业生求职进程,尽早实现就业。

(二)持续开展“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

持续深入开展校、院两级“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在“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的基础上,与用人单位建立日常联系互访机制,学院主要领导主动带队,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线下实地走访”“线上视频交流”等方式,密切与行业、企业的联系,加强校企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就业合作,进一步了解各单位的用人需求、合作需求,不断拓展就业新空间,促进就业供需有效对接,抢抓毕业生求职的“黄金期”,力促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有目标有重点分布推进就业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岗位资源开拓的长效机制,积极为毕业生拓宽就业渠道和就业领域;以就业市场调研挖掘校友资源,抓好“就业意向库”“重点用人单位资源数据库”“就业基地数据库”等三个数据库的协同共建,最大限度的促进供需精准匹配,积极促进毕业生早就业、好就业、就好业。

(三)广泛做好就业创业政策宣传

各学院要通过主题班会、交流会、就业创业分享会、就业创业成果展、就业创业政策宣讲会等形式,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宣传解读省国家、省、市最新就业政策,鼓励毕业生留皖、留宿就业创业;引导毕业生到重点领域、新兴产业就业,积极服务长三角地区的建设和发展;做好“三支一扶”“特岗计划”“西部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等特定就业岗位以及应征入伍、自主创业等就业去向的引导和鼓励,推动广大学生了解政策、熟悉政策、用好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四)深入推进“就业育人”主题教育

强化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就业指导,发挥校、院两级大学生生涯发展与就业咨询室的作用,对就业政策、就业形势、求职准备、简历制作、面试技巧、生涯规划、就业手续办理、求职心理调适、创业准备等方面进行指导,引导毕业生认清就业形势,以平实心态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就业观和择业观,调适就业预期、合理定位、科学理性务实就业。充分发挥辅导员的作用,通过主题班会、谈心谈话等形式,密切关注毕业生求职思想动态、主要诉求,加强就业指导和心理疏导,逐步消除“懒就业”“慢就业”“不就业”等心理。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精心组织实施,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提前做好活动宣传工作,鼓励引导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积极参与;要创新工作举措,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招聘活动,能做到提供量多质优的就业岗位信息,并且让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岗位信息传递到每一位由就业需求的毕业生,让就业创业政策进课堂、进班级、进宿舍、进网络,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要提供精细化、精准化的就业指导与服务,做好用人单位岗位需求、毕业生求职意愿调查,能做到精准摸排毕业生就业意向和分类指导,加强对毕业生的教育引导和关心关怀,并通过搭建招聘对接平台,促进供需双方精准对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毕业班辅导员要能做到“三个讲清楚”,即:讲清楚就业形势、讲清楚就业政策、讲清楚就业信息来源,要向每位未就业毕业生推荐适宜的就业岗位5个以上。

(二)科学研判疫情形势,扎实做好疫情防控

各学院、有关部门要高效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校园招聘工作,制定完善校园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积极创造条件、抓住有利时机主动邀请用人单位进校参加线下招聘会,推动进校用人单位注册使用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确保校园招聘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加强就业管理,确保就业工作安全有序

加强就业管理,及时审核安徽省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入驻单位、招聘简章等信息,及时录入、更新就业信息,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强化招聘信息审核,参会单位发布的招聘信息必须为本单位直接用人需求,不得为其他单位代理招聘;不得设置违反国家规定的歧视性条款和限制性条件;严禁传销、“培训贷”、“扣证件”、 “乱收费”、 “假兼职”、 “黑中介”等招聘欺诈行为,切实维护毕业生合法权益,确保就业环境公平有序。加强法治教育和就业安全教育,增强毕业生求职应聘过程中权益自我保护意识,帮助和支持毕业生防范招聘欺诈、就业陷阱,维护就业权益。

(四)及时进行活动总结,分享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经验

各学院要及时汇总统计“校园招聘月”期间各项活动开展情况,于每周五上午12:00前发送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邮箱:szxyjyb@ahszu.edu.cn。活动全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主要做法、成功经验、工作成效、特色创新等,形成“校园招聘月”活动总结(要求文字生动、语言简练、图文并茂),于2023年1月7日前将活动总结纸质版报送至逸夫楼A40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zxyjyb@ahszu.edu.cn。

招生就业处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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