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州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教字〔2020〕23号)和《关于做好2020级新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务处发〔2020〕76号)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二级学院审核、教务处复核、院长办公会研究,拟同意126名同学的转专业申请(名单见附件),现将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4日,若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发送到xfjb@ahszu.edu.cn(纪委办公室)、szxyjwcjwk@126.com(教务处)信箱,也可直接向纪委办公室、教务处反映。
联系电话:0557-2875395(教务处)、0557-2875950(纪委办公室)
教务处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