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持续做好学院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健康安全,根据上级和地方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现就加强学院今冬明春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强化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对疫情常态化防控再落实再部署,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要认真组织学习疫情防控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做到全覆盖、人人参与、人人知晓,提高防控能力。要及时掌握疫情形势变化,坚决落实学院关于今冬明春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确保学院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执行到位,校园和谐平安。
二、持续做好校园管控。严格落实身份核验、健康扫码、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师生员工要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出入校园,校外无关人员未经审批一律不得入校。强化快递集中管理,做到定点投放、定点领取。禁止外卖送餐人员进入校园。
三、加强人员日常管理。坚持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晨午晚检制度、因病缺勤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持续引导教育师生员工自觉做好体温监测和健康管理,及时掌握师生健康动态和去向信息。
提醒师生员工尽量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严格履行请(销)假和相关审批报备手续,严格做好中高风险地区返校人员排查、登记和报告工作,做到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杜绝疫情传播隐患。
四、加强日常教学管理。各单位要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工作。及早科学谋划寒假和春季学期安排,进一步强化实习实践教学过程管理,加强与实习单位联系对接,全力做好实习师生安全工作。
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有关单位要严把厨师健康、学生用餐、校园食品安全、饮水用水安全关,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加强教育培训,规范操作行为,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师生员工饮食安全。
六、加强各类聚集性活动管理。呼吁师生员工少流动,少聚集,按照“非必要不组织”的原则严控聚集性活动,严防聚集性疫情传播风险。校内组织开展的聚集性活动,按照“谁举办、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实施。活动举办单位党政负责同志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活动组织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七、加强防疫宣传教育和检查。持续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流程、各项制度、个人防护和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宣传教育,促进养成健康卫生生活习惯,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集、用公筷”成为健康新风尚。对疫情防控各个环节、各项工作开展经常性巡查督导,堵塞漏洞。
八、做好物资储备和环境卫生。提前做好口罩、手套、消毒液等常用防疫物资储备。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校内环境卫生整治,加强教室、食堂、宿舍、实验室、图书馆、快递站等重点场所卫生管理。
九、科学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联合印发的《高等学院、中小学院和托幼机构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国卫办疾控函〔2020〕668号)文件要求,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主动防范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与其他常见传染病叠加风险。
与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街道或社区、卫生健康委、疾控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健全预警、预防机制,确保应急工作机制运转顺畅。对师生员工出现的应急突发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并及时进行应急处置。
宿州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