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安徽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新媒体的管理和引导,促进各新媒体平台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提升新媒体的聚合力、传播力和影响力,形成校园文化建设合力,促进学校新媒体的健康发展。学校拟成立“宿州学院新媒体联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盟宗旨
加强校内各新媒体平台之间的交流互动,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实现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有效联动、聚合传播,为广大师生和校友提供全方位的信息资讯、互动交流,加强校园舆论宣传阵地的管理,不断提升新媒体的传播力,共同促进学校新媒体的健康发展。
二、联盟的工作内容
1.联动做好信息发布。学校官方媒体推出的重要宣传活动,联盟成员媒体要积极参与、转发和评论。联盟成员媒体如有重要信息需要宣传推广,可向联盟提出申请,申请批准后,可以获得联盟的支持推广。
2.联动做好舆情应对。联盟成员要做好日常舆情的及时收集和反馈,重大舆情发生时,要在学校领导下,统一发布信息,进行舆情应对。
3.共同参与学校官方新媒体的建设。联盟成员媒体要向官方新媒体平台开设的栏目积极供稿,并积极参与推广和配合联盟统一组织策划的专题报道、话题互动和各类校园活动。
三、联盟成员及组织
1.新媒体是指学校各二级学院、行政部门或以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社团、班级(团支部)等群众组织的名义开办的微博、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校园公众空间、QQ群、贴吧、抖音号、微信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
2.新媒体联盟实行理事单位制,学校官方新媒体为联盟理事长单位,首届理事长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人担任,媒体所属单位或部门可申请成为理事单位,对应媒体指导老师成为联盟工作小组成员,对应媒体学生负责人成为联盟理事会理事。联盟成员媒体单位安排一名指导老师和一名学生负责人担任联盟联络员,加入宿州学院新媒体联盟QQ群或微信群,与秘书处保持工作联系。
四、联盟的成立及加入
各单位、各部门须提交申请加入联盟理事单位申请表,并于2020年11月20日下班前将申请表交至逸夫楼A617室,电子版发送至szxyxcb@163.com邮箱,经审核后成为宿州学院首届新媒体联盟理事单位。
联系人:王楠 联系电话:2871019
附件1:
附件1:宿州学院新媒体联盟首届理事单位申请表.docx
附件2:
附件2:宿州学院新媒体联盟联络员信息表.docx
中共宿州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