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我校《宿州学院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实施办法》(校教字〔2017〕43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0级新生报到入学资格初查工作有关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查工作内容
1.新生报到入学资格初查为报到现场审查。新生本人应持我校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到所在二级学院报到点办理报到手续;
2.各二级学院工作组要利用我校新生报到系统认真查验新生姓名、身份证、照片等相关信息的一致性;
3.新生报到初步审查合格的方可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
4.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考报名照片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完全符合,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以学院为单位报教务处复核。
(二)初查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初查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确保新生入学资
格初查工作顺利完成。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将新生入学资格初查工作抓实、抓细、抓好。
3.2020级新生入学资格初查工作,应在20级新生报到当日完成(9月15-16日),各二级学院将新生报到现场填报的《宿州学院2020级新生报到入学资格初查表(20XXX班)》(见附件)于9月18日前报教务处A209。
附件:宿州学院2020级新生报到入学资格初查表(20XXX班)
教务处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