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2-28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宿州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校教字〔2020〕22号)文件要求,经2023年12月28日宿州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决定授予张露露等12名学生学士学位(具体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4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557-2875395
联系地址:宿州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宿州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学府大道1769号(教育园区校区) 安徽省宿州市汴河中路49号(汴河路校区)
邮编:234000 电话(传真):0557-2871003(工作时间);0557-2875008(非工作时间) 招生咨询:0557-2875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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