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各单位(部门):
定于12月14日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12月14日(星期四),会期一天,上午自学,下午集中学习。
二、参会人员
校领导、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三、会议内容
会议分两个时段进行。
(一)第一时段:12月14日(星期四)上午,个人自学。
个人自学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致信祝贺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成立70周年重要贺信精神、在2023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开幕式上的视频致辞精神、致2023两岸企业家峰会10周年年会重要贺信精神、致第二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重要贺信精神、在美国友好团体联合欢迎宴会上的重要演讲精神、同美国总统拜登举行中美元首会晤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亚太经合组织第三十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金砖国家领导人巴以问题特别视频峰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精神、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安徽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省委书记韩俊在学习践行“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在省委常委会赴合肥市现场办公会上的讲话精神。
(二)第二时段:12月14日(星期四)下午15:00,集中学习。
1.会议地点:逸夫楼第一会议室
2.集中学习内容:
观看视频: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北京河北考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上的书面演讲精神。
现场领学: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质量的意见》;省委书记韩俊在安徽师范大学调研时的讲话精神、主持省委常委会赴宿州市现场办公会上的讲话精神、在全省扎实推进繁荣兴盛的文化强省建设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四、相关要求
1.提前15分钟入场签到,原则上不得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请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并报宣传部备案。
2.严肃会场纪律,手机一律调至静音状态或关闭。
党委宣传部 办公室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