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党委,各单位、部门:
2022年度目标考核实施意见总体保持平稳,一级指标与2021年基本保持一致,具体考核内容结合2022年省委综合考核内容、学校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年度重点任务等进行修订,为做好2022年度单位(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和中层领导人员及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1.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方案、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方案、创建宿州大学方案、“十四五”规划年度计划和学校2022年度党政工作要点、2022年度党的建设工作要点等目标任务,构建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
2.坚持全面考核与突出重点相结合,注重考核岗位履责和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突出能力、实绩和贡献导向,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
3.坚持分类指导与分层次考核评价相结合,根据教学单位、非教学单位的功能职责和工作特点,根据中层领导人员岗位职责,进行分类管理、分类考核、分类评价。
4.坚持加强学校统筹与激发学院活力相结合,全面深化以二级学院为主体的校院两级管理改革,强化对二级学院的目标考核,完善以制度激励为核心的现代大学治理体系,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考核对象
全校15个教学单位、21个非教学单位,115名中层领导人员、170名科级干部。
三、考核方式
1.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其他校领导及考核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组(简称:考核工作领导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确保考核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考核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组织部和人事处,具体负责年度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组织部负责党建考核,人事处负责发展考核。
单位(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各一级指标分别由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评分,相关职能部门对创新工作加分项、突出贡献奖等进行初步审核。中层领导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由组织部组织实施。
2.各单位(部门)按照二级学院党组织、机关党支部范围成立考核专班,各教学单位考核专班组长由各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各部门考核专班组长由机关党支部书记、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各考核专班主要负责:审定本单位(部门)工作总结及中层领导人员个人述职述廉报告;组织实施好年度本单位(部门)党建考核与发展考核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对照自评、创新工作加分项申报工作。
四、考核内容
2022年教学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由党建考核、发展考核和创新工作加分项三部分组成。党建考核(100分)包括政治建设思想建设(24分)、组织建设(27分)、作风建设(8分)、纪律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11分)、统战工作(3分)、党建工作运行机制(9分)、制度建设及党建工作责任制(18分)等七个一级指标;发展考核(100分)包括日常工作八个一级指标、重点工作三个一级指标。日常工作八个一级指标是常规教学(16分)、教学建设与改革(13分)、科研与社会服务(14分)、学科建设与学位点建设(10分)、师资队伍建设(14分)、招生与就业工作(7分)、学生工作(22分)、国(境)外交流与合作及非学历教育(4分),总计为100分;重点工作三个一级指标是人才队伍(35分)、科学研究(35分)、教育教学(30分),总计为100分。创新工作加分项(5分)包括教学类、科研学科类、学生工作类三项。
五、有关要求
中层领导班子、中层领导人员及科级干部要认真撰写班子工作总结报告、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
(一)撰写内容
1.中层领导班子工作总结报告
中层领导班子工作总结报告要依据考核内容和指标对照撰写,整篇包括“党建”和“发展”两部分。
二级学院领导班子总结报告。要突出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聚焦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博士引进)、科技创新能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教学工作、团学工作,以及履行职责担当作为情况、落实“两个议事规则”情况、“党建+信访”工作情况及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情况,注意坚持问题导向,既报告成绩,也查摆不足。报告由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起草,经过集体研究,并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学院科级干部教职工意见,一般在3000字左右。
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工作总结报告。要聚焦学校年度党政工作要点和党的建设工作要点、2022年度硕士立项建设单位建设指标、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项目方案年度建设计划、创建宿州大学工作实施方案、“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党建+信访”工作、机关职能部门议事规则落实情况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并结合部门职责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撰写。注意坚持问题导向,既报告成绩,也查摆不足。报告由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主持起草,经过集体研究,并采取适当方式征求部门教职工意见,一般在3000字左右。
2.中层领导人员及科级干部述职述德述廉报告
中层领导人员要依据考核内容和指标,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分工,采取写实手法,撰写个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应注重对政治表现的担当作为情况进行自我评价,聚焦个人思想政治状况、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同时应写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经济责任审计、抓好信访工作等方面情况,报告要做到全面客观、简明扼要,体现问题导向,一般2000字左右。
(二)撰写要求
1.班子总结报告及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要客观具体,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力戒假话、空话、套话、大话,要本着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
2.中层领导班子党政一把手要将班子和个人的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做好区分,要避免个人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写成部门工作总结的情况。
3.行文要求:(1)标题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副标题为单位(部门)名称(个人为单位职务加上姓名)楷体三号;(2)正文一级标题三号黑体,二级标题三号楷体,正文三号仿宋;(3)行间距固定值25磅,纸张A4,页边距设置上上2.8cm、下2.5cmm、左2.8cm、右2.5cm。
4.中层领导班子工作总结报告和中层正职(含临时负责的副职)述职述德述廉报告要经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审阅,副职述职述德述廉报告要经正职审阅。审阅后在本单位、本部门网页挂网公示。
特此通知。
考核办(组织部、人事处)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