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9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徽省和宿州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部署,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优化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本学期教学安排不变,12月8日至11日所有课程暂停上课,教学内容顺延;12月12日起,所有未完成教学任务的课程转为线上教学。期末考试推迟至下学期开学后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学生经家长、辅导员及所在学院同意,可自愿申请提前返乡,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离校手续。辅导员要关心学生返乡过程中和返乡后的学习生活安排。

3.居住校内的学生非必要不出校,确需出校的,须通过“学工管家”系统履行报备手续,居住校外的师生员工应尽量落实“两点一线”。不聚会、不聚餐,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不与高风险地区来(返)宿人员接触。

4. 近期返校的师生,经审批并严格落实核酸“三天三检”后可以入校。

5.校外无关人员和车辆不得入校。确需入校的须提供校内相关部门证明,并严格落实核酸“三天三检”后可以入校,进校后全程佩戴口罩,业务结束即刻离校。

6.近期,学校按照“愿检尽检”原则继续提供核酸检测服务。为在校师生准备抗原检测试剂盒,在校师生根据需要向校医院领取,自行开展抗原检测,如出现阳性结果须及时主动报告,学校按相关流程进行处置。

7. 关心关爱离退休教职工,加强疫苗接种工作。

8. 在新的疫情防控形势下,校医院继续面向在校师生员工做好医疗服务保障工作。

请广大师生员工继续保持信心耐心,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个人卫生,减少不必要的聚集,认真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本通知各有关事项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最新防控政策要求,适时调整。



                     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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