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对试用期满科级干部进行考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5 浏览次数:

各有关二级党委、机关有关党支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学校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根据《宿州学院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院党字〔2021〕45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2年11月任职试用期满的科级干部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党委任命的且试用期已满的94名科级干部,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时间

考核工作自2022年12月3日--12月10日。

三、考核组组成

在党委组织部统一指导下,以二级学院党委、机关党支部为单位组成若干考核组。考核组由2-3人组成,二级学院由所在学院党委书记担任考核组长,机关部门以党支部书记担任考核组长。考核组组成成员名单及具体考核安排请在12月6日(周二)前报组织部审核备案(附件2)。

四、考核原则

考核应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

五、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按照德、能、勤、绩、廉五方面,在全面了解试用期内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方面情况的同时,重点考核试用期内科级干部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六、考核程序

科级干部试用期考核工作在党委组织部全程指导监督下,由科级干部所在二级学院党委、机关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制定学校考核工作方案。拟定学校考核工作方案,经学校党委会审定或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发布预告。开展具体考核工作前,组织部统一发布考核预告。

(三)撰写工作述职报告。考核对象对照岗位职责和考核内容,就试用期间的履行职责情况、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与改进措施等方面撰写工作述职报告(2000字左右),并填写《宿州学院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附件3),工作述职报告及《考核登记表》纸质版需本人亲笔签名,连同电子版于12月6日(周二)下午5点前报送所在二级学院党委、机关党支部及党委组织部各一份(党委组织部邮箱:szxyzzb@163.com)。

(四)开展民主测评评议。在开展民主测评评议前,各考核组需在考核对象所在单位网站发布考核对象的工作述职报告。考核组主持召开试用期考核民主测评评议会,考核对象作现场或书面述职,参会人员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其进行测评。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并填写《宿州学院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民主测评评议表》(附件4)。

二级学院参加会议的人员为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员工;机关部处室参加会议的人员为考核对象所在党支部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员工。参会人员至少为本单位教职工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测评表》由考核组现场发放,当场收回密封。

(五)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各考核组与所在单位代表、考核对象工作联系较多或熟悉、了解情况的人员进行个别谈话,全面听取对考核对象在试用期内德、能、勤、绩、廉与主要优缺点的评价意见,以及试用期满后是否赞同其正式任职的意见。

二级学院参加个别谈话的人员为本单位现任在职在岗科级以上管理人员、党支部书记和副高以上教师代表等;机关部处室参加个别谈话的人员为机关党委委员、考核对象所在党支部全体在职在岗教职员工,其中,机关党委委员意见由机关党委统一征求后反馈至相关机关党支部。

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情况纪录(纪录模板见附件5)需在考核后由考核组亲笔签名后报送组织部存档。

(六)听取相关方面意见。考核对象在试用期内的廉洁自律情况应当由纪检监察部门和所在党组织出具结论性意见,并由相关主要负责人签字;根据具体情况听取其他相关部门意见。其中,纪委及相关部门意见由组织部统一征求,考核对象所在党支部需对考核对象出具支部意见(征求意见表见附件6)。

对考核中反映的问题,应当进行认真调查核实。

(七)研究决定。各考核组根据试用期满干部在试用期内的现实表现及民主测评评议和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模板见附件7)及各考核组汇报材料(模板见附件8),并提出各考核组考核等次的初步意见(见附件3:所在单位考核意见)。初步意见(附件3,考核组成员需亲笔签名)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情况(附件5)、党支部意见(附件6)、书面考核材料(附件7)、考核组汇报材料(附件8)请于12月10日(周六)下午5点前提交校党委组织部。

党委组织部根据各考核组初步意见,提出考核结果的初步建议,提交学校党委会讨论决定。

七、考核结果运用

对考核胜任的,由校党委发文通知正式任用,任职时间从校党委会决定试用之日算起;对考核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不再保留试任职务的相应待遇,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和专业技术职务安排适当工作。

八、有关说明及要求

本次科级干部试用期考核工作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在党委组织部的统筹指导下,各二级学院党委、机关党支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为保证考核工作的公开、公正、客观、真实,考核人员要严格遵守考核纪律,严格执行考核程序和考核标准,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党委组织部会同纪委进行全程监督,在考核期间联合受理教职工对干部试用期考核的来信、来访,并将情况及时向校党委汇报。

考核监督电话:

校纪委办 办公地点:逸夫楼三楼;办公电话:2871685;电子邮箱:xfjb@ahszu.edu.cn

校党委组织部 办公地点:逸夫楼六楼;办公电话:2871018;电子邮箱:szxyzzb@163.com


附件:1.试用期满科级干部考核名单汇总表

      2.关于报送试用期满考核工作考核组组成及考核安排的报告(模板)

      3.宿州学院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

      4.宿州学院科级干部试用期满考核民主测评评议表

      5.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情况纪录(模板)

      6.科级干部试用期考核对象考核征求意见表(党支部用)

      7.任职试用期考核材料(模板)

      8.考核组汇报材料(模板)



                                                     中共宿州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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