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部分中层正职空缺岗位领导人员选任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22-12-03 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委,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工作和发展的需要,为更好地选拔人才、用好人才,逐步形成优秀人才能够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激发干部教师干事创业的激情,按照中共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学校出台的《宿州学院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经校党委研究决定,面向全校选任十二名中层正职领导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任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民主集中制;

(六)依法依规办事。

二、选任岗位

本次中层正职选任共有职位12个。具体岗位如下:

1.商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1名;

2.数学与统计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1名;

3.音乐学院党委书记1名;

4.数学与统计学院党委书记1名;

5.化学化工学院党委书记1名;

6.环境与测绘工程学院党委书记1名;

7.信息工程学院党委书记1名;

8.外国语学院党委书记1名;

9.国有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处长1名;

10.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处长1名;

11.商学院正处级组织员1名;

12.信息工程学院正处级组织员1名。

三、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胜任岗位所需要的组织管理能力、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高等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理念,了解和掌握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善于做知识分子工作。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岗位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主动担当作为,真抓实干,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5.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有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有奉献精神和为民服务意识,有实践经验,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6.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恪守职业道德,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够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于律己,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

7.中层正职领导人员,应当具备较为丰富的领导经验、能够驾驭全局、善于抓班子带队伍、民主作风好。担任党内领导职务的中层领导人员,应当牢固树立党建责任意识,熟悉党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

(二)资格条件

1.一般应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高等学校工作经历。

2.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性较强的岗位,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担任二级学院行政正职的,要具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一般应是教授或具有丰富管理工作经验的副教授。

3.符合任职岗位的职位条件和干部身份。提任中层正职的,应当具有中层副职岗位两年以上任职经历。

4.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提任党组织领导职务的,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担任党务工作的,应具有三年以上党龄,一般应具有党务工作经历。

5.为进一步优化中层领导班子结构,形成合理梯次,注重发现和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新提任中层正职的,一般应能任满一届。用好各年龄段干部。统筹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同等条件下,驻村帮扶干部优先考虑。

6.应当经过学校推荐或组织的干部教育培训,培训时间达到有关规定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8.计算年龄、党龄和任职年限等时间截止至2022年11月30日。

9.其他相关资格条件严格按《宿州学院中层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执行。

四、程序方法

1.分析研判和动议

校党委组织部进行充分调研和分析研判,就选任的职位、资格条件、范围、工作方式和程序提出初步建议,向党委主要领导汇报,对初步建议进行完善;召开书记办公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沟通酝酿,形成工作方案;坚持“凡提四必”,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前核查有关事项;召开校党委会审定工作方案,按照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办理任职手续各个环节逐项实施。

2.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参加民主推荐人员按照代表性、知情度和关联性原则,民主推荐结果将作为党委研究选任人选的重要参考。

(1)谈话调研推荐。参加人员范围为校领导,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学校中层正职(含临时负责工作副职)领导人员,省级或市级“两代表一委员”等。

(2)召开校党委会,综合考虑谈话调研推荐情况以及人选条件、职位要求、班子结构等,研究提出会议推荐参考人选。

(3)会议推荐。参加人员范围为:校领导,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中层领导人员、正高职称人员代表、省级以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市级以上副主委、校教代会执委等。会议推荐的程序为:公布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推荐表。

3.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日常了解、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综合考虑,深入分析、比较择优,提出拟考察对象人选报校党委。经党委会研究同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需填写《个人业绩相关信息采集表》(附件),同时待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中有关事项核实后,进行综合评价。

4.组织考察

(1)制定考察工作方案。考察前,组织部门针对不同领导职位的要求,制定具体考察工作方案;

(2)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二级党组织主要领导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3)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4)开展考察工作。开展考察工作。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采取政治理论测试、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和领导干部“政治标准”反向测评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和查阅工作资料等方法,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的全面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注重了解考察对象生活圈、社交圈情况;

(5)同考察对象面谈,进一步了解其政治立场、思想品质、价值取向、见识见解、适应能力、性格特点、心理素质、身体素质等方面情况,以及缺点和不足,鉴别印证有关问题,深化对考察对象的研判;

(6)综合分析。综合分析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注重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及作风和廉政情况的考察,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对考察中了解的反映和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

(7)可视情况向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二级党组织主要领导成员交换意见。对考察中了解的反映和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

(8)提出任用建议。考察组撰写书面考察材料,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党委组织部在征求校纪委对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结论性意见和考察对象所在党组织或其他相关部门结论性意见后,向校党委汇报。

组织(人事)部门要做到对考察对象的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防止“带病提拔”。

5.讨论决定

按照工作环节和时间安排,由校党委会集体研究作出任免决定。

6.任前公示

对党委会讨论决定提任的干部人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7.任前谈话

由校党委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和需要注意的问题。

8.办理任职手续

属提拔任职的实行干部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享受该职位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选任工作的领导,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本次选任工作由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会同校纪委办公室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方式:

校纪委办办公地点:逸夫楼三楼;办公电话:2871685;电子邮箱:xfjb@ahszu.edu.cn;

校党委组织部办公地点:逸夫楼六楼;办公电话:2871018;电子邮箱:szxyzzb@163.com

本方案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个人业绩相关信息采集表》

 


                                  中共宿州学院委员会

                                               2022年12月2日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学府大道1769号(教育园区校区)   安徽省宿州市汴河中路49号(汴河路校区)

邮编:234000    电话(传真):0557-2871003(工作时间);0557-2875008(非工作时间)    招生咨询:0557-2875025

  • 官网微信

  • 官网微博

   Copyright . 金莎9001zz以诚为本·信誉第一All rights reserved  网络与信息中心 皖ICP备05003569号-1